按照欧洲专利局的规定更新 ,2010年4月1日生效
新:分案专利申请期限:自第一个相关专利局审查决议书起2年。 新:独立权利要求数量限制的检索。 新:单一异议答辩期限为2个月。 新:申请人必须就欧洲专利局的书面检索意见提交一份答辩书。
新:分案专利申请期限:自第一个相关专利局审查决议书起2年。
新:独立权利要求数量限制的检索。
新:单一异议答辩期限为2个月。
新:申请人必须就欧洲专利局的书面检索意见提交一份答辩书。
更新内容和实际结果表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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